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9-10 19:02:12

胶片冲洗店泄漏胶片内容,侵犯个人隐私怎么判?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22 12:42 编辑

       近日,刘某姿在微博发文称自己胶片洗店家网盘直接发微博上,只需要输入提取码就能打开看到胶片的所有内容。那么,胶片冲洗店泄漏胶片内容,侵犯个人隐私怎么判?
一、胶片冲洗店泄漏胶片内容,侵犯个人隐私怎么判  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1、《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人格权就包括隐私权】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侵犯个人隐私罪立案标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提及隐私权字眼的明文条款。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害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三、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1、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综上,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遇到侵权事件及时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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