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9-11 17:55:12

女员工因怀孕被降薪,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求助:前年,我进入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人事专员,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月薪为1.2万元。之后,我一直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今年我怀孕了。就在我怀孕5个月的时候,公司竟以我怀孕工作量会相应下降为由,将我月薪减为8000元。实际上,我丝毫未因怀孕影响工作。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照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且职业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当受特殊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将你月薪减为8000元属于合同的变更,应当与你协商一致。未经你同意,公司不得降低你的工资。此外,公司因怀孕降低你的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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