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9-22 18:20:41

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还能反悔要回吗?


求助:
       很多夫妻离婚时,选择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这样就夫妻双方谁也别想占便宜,那如果事后,一方反悔,这个房子还能追回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因该协议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为有效民事行为,应当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子女作为“离婚协议”的受赠人,要求父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
       就算是赠与人要求履行任意撤销权,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财产问题,该赠与条款的签订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并非单独的赠与合同,而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财产的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在受赠人未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赠与人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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