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10-5 16:47:38

给他人帮工受伤属于工伤吗?


       工伤的认定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而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条件。有些人会为他人帮工,而帮工是有可能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帮工发生事故造成受伤的,是不是属于工伤?

一、给他人帮工受伤属于工伤吗
       给他人帮工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帮工并不是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所以帮工受伤不属于工伤。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在帮工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应该按帮工关系处理,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被帮工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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