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按责任分吗?
精神损害主要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权行为人而言具有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补性和抚慰性,那么精神损失费按责任分吗?一、精神损失费按责任分吗 精神损失费不是按责任分的,精神损失是包含在赔偿总费用中,对总费用在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而且因为精神损失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很难估摸,再加上案件的复杂性,可能会对精神损失的计算产生困惑。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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