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吗?
刑事案件由于涉及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环节,因此案件开展的周期较长。在实践中,往往会存在案件还未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就已经去世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形下,是否还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呢?
一、可以起诉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吗
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再对其提起公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从这一条规定就可以得出,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如果案件还在公安机关的手里,那么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案件进入到检察院阶段,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已经去世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再对其进行起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怎么挽回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是不能再行提起公诉程序的。这时,被害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进而弥补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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