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缺少安保措施,能否要求退学退款?
求助: 我因考研在外面报了一家考研培训机构,我与该机构签定了合同,合同里注明了该机构负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我交完钱后,就入住了该机构的宿舍并开始参加培训。前几天,因为缺少足够的安保措施,有一名精神病患者闯入宿舍无端打人。事情发生后,尽管我没受到伤害,但因为害怕之后还会发生类似事件,因此打算回家。现在该机构不愿意退款给我,说这属于不能预测的事件。请问,我是否可以追讨回相关费用?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了培训机构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现该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宿舍中有学生被打,机构是有过错的,但有过错不代表合同一定能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您的情况不构成法定解除的条件,故您无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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