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包庇罪犯怎么处罚?如何认定包庇罪?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10-28 20:30 编辑部分犯罪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去外地躲避或者找亲属帮助其逃匿。那么亲属包庇罪犯怎么处罚?如何认定包庇罪?
亲属包庇罪犯怎么处罚?
1、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认定包庇罪?
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是什么?
1、包庇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包庇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包庇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何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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