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11-20 19:14:08

商铺租赁纠纷怎么处理?找哪个部门?

       商铺租赁是我们常见的租赁情况,但是有时候因为再租赁过程中与出租户产生合同上的纠纷,那么商铺租赁纠纷怎么处理?商铺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

商铺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以预先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幅度,但这种约定不得显失公平。违约金过高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体现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你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你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你在租赁期内,中途擅自退租,你应该按合同总租金适当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为你们之前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你现在可以与房东协商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数额过高你可以诉讼要求降低违约金数额。

商铺租赁纠纷找哪个部门?

  找居委会协调,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裁决。

商铺租赁纠纷起诉书

  原告:某有忠,男,XXXX年5月11日,汉族,身份证号5101251972051XXXXX,住某某市新都区木兰镇十里村X社,电话;1398087XXXX
  被告:某秋蓉 ,女 ,汉族,XXX年9月13日,身份证号5130271968091XXXXX, 住某某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X号X栋X单元X楼X号 ,电话:1388028XXXX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房屋押金租金205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0000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10月18日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龙潭寺南路180号东润豪庭的商铺出租给原告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现因被告的商铺没有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导致原告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就无法正常的开张营业,最终导致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签订十余天后原告方才了解到这种情况,就反复和被告协商解除合同事宜,被告一直以此商铺还没有重新出租出去为由,拒绝退还原告的租金和押金。按照双方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的行为某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某肃性。
  此 致
  成华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零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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