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12-15 18:17:43

业主在公共楼道私装铁门,是违章建筑吗?


求助:
       我们所在的小区是公寓,楼道比较宽敞,有些业主就打起了自家门前的楼道的主意,加装铁门,隔离出一块小区域,合法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部分业主认为自己对自家房屋附近的楼道区域享有专有权利,可自行处置,故通过加建防盗门、堆放杂物等方式将楼道区域占为己有。
       此问题在物业管理不善的小区中较为普遍,易引发邻里矛盾。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在享有进行共同管理的权利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楼道应属业主共有,业主不得私自加建防盗门或堆放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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