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12-19 13:22 编辑人们都说夫妻之间分开的时候要做到“好聚好散”,这样才让人看起来舒服,对彼此也很好,但是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时,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采取虚构和伪造债务的情况,那么离婚期间伪造债务如何处理呢?
一、民法典离婚期间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要是有伪造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对方伪造债务的行为,可以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伪造债务的,法院会判决伪造债务的一方少分或者是不分财产,但需要自己向法院证明,这笔债务是对方伪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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