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12-21 19:12:42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进行借款活动时,出借人与借款人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而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协商解决不了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民法典借款合同可不可以约定管辖的?

一、民法典借款合同可以约定管辖吗
       民法典对借款合同可否约定管辖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当事人要以约定借款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处理借款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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