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发表于 2020-4-26 08:45:51

380万养老金被骗走

养老成为不容忽视的话题,如何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更是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而随着老年人对养老保健关注度的提升,一些别有用心的犯罪团伙,抓住老年人渴望身体健康的心理,以小恩小惠作为诱饵,达到骗取老年人钱财的目的。近日,北京一中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老年人保健品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
2017年至2018年7月间,被告人张某伙同叶某、陈某等人,采用给老年人拨打电话的方式,冒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组织免费体检、安排所谓的“专家”会诊等方式,将被害人约到公司,虚构被害人患有老年痴呆症等重大疾病,诱骗被害人购买公司产品。在整个诈骗过程中,团伙成员分工负责,各个环节层层相扣,一步一步将老年人拉入诈骗陷阱中,令人防不胜防。
第一步 获取老年人个人信息
公司业务员会在大街上向老年人赠送礼品,以医疗机构的名义,邀请老年人填写调查问卷,进而获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同时,公司也会通过一些不法途径获取大量的老年人基本信息。
第二步 电话邀请老年人
公司提前对业务员进行话术培训,所谓话术,通俗点说就是业务员对老年人打电话时使用的套路,主要有以下几种:
套路一:“大爷您好,我是白云老年人体检中心的小陈,我们中心开展了为北京市离退休老同志做免费体检的公益项目,相关费用均由养老基金提供,您可以对体检的正规性放心,您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啊?”
套路二:“大妈您好,我是老年福利协会的小王,我们协会每年都面向老年人发放福利物资,今年选中了您,您记得来领哦。”
套路三:“大爷您好,我们公司最近在举办10周年店庆,为了回馈社会,我们公司给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发放米、油等礼品,您记得来领哦。”
总而言之,这些电话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骗老年人来到公司,进而向他们推销产品。
第三步 虚构病情、夸大疗效,诈骗钱款
以免费体检为例,业务员会提出主动接送老年人,在接到老年人后谎称医院人满,体检地点换到拥有同样体检设备的老干部体检中心(实为公司所在地)。将老年人接到公司后,他们会组织老年人观看健康讲座,讲座上会有自称是“知名专家”的人授课,先讲心脑血管疾病的知识,然后就向老年人介绍公司产品,声称国外研发,有效治疗老年痴呆、脑梗等疾病。
在专家对老年人灌输一个个从未听说过的新概念后,业务员紧接着就带老年人去体检。名为体检,实则仅有一头戴仪器,老人检查后,会得到一份脑电波报告单。销售员拿着报告单去找讲课专家,讲课专家则谎称老年人患有脑部疾病,如不治疗就会转为老年痴呆,并借此机会称公司产品可以有效治疗老年痴呆,现在购买有国家政策补贴,价格优惠。老年人由于缺乏防骗意识,出于害怕心理,便误信专家说法,重金购买产品。
被告人张某、叶某等39人采用上述方式先后骗取199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80余万元。
判决结果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本案被告人均具有如下从严惩处情节:一是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二是诈骗老年人财物。
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3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诈骗行为中的地位、作用和具有的量刑情节,分别对各被告人量以刑罚,同时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法官提示
保健品诈骗是当前常见多发的诈骗犯罪,犯罪团伙以中老年人为目标,其原因有三点:
一是免费陷阱。诈骗分子往往以免费礼品、免费体检等邀请老年人,老年人拿了免费礼品,进行了免费体检后,便陷入诈骗分子的陷阱。
二是虚构病情、虚夸疗效。相比于年轻人,老年人更在意其身体状况,在经过诈骗分子的所谓“诊断”和夸大宣传下,老年人误认为患病,误信保健品可以治疗,因而对保健品产生不当需求。
三是温情麻痹。老年人子女大多不能陪在身边,老年人因生活圈子窄,与外界少有往来,防骗意识不强,销售人员经常打电话或者上门拜访,几句嘘寒问暖下,便让老年人放下了戒备。
针对此类保健品诈骗案件的特点,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
一、正确认识保健品
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来治病。我国公布的保健品的功能仅有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改善睡眠等保健功能,诸如抗癌、防癌、治疗疾病等功能均为虚假宣传。切记,不能以保健品代替药品!
二、牢记三个凡是
凡是邀请参加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的,不要参加;凡是非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不要相信;凡是声称保健品能够治病的,不要购买。
三、多与儿女沟通
遇事多与子女商量,听听子女意见,特别是大额的消费,尤其要和子女提前沟通。为人子女的,也要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与精神世界。
四、受到侵害及时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购买保健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买凭证,如果发现购买的保健品有问题,可以向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如果认为上当受骗,立刻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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