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什么法律风险?
现实生活中,或出于亲情,或碍于友情,或碍于面子,或出于好意,许多人可能会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却并不知道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那么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什么法律风险,做担保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注意的法律风险有:
1.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根据《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首先要提醒的是:
1、如果你要为别人提供保证担保,那么先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该笔债务是否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2、如果没有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那么想一想你是单身还是已婚?如果已婚,配偶是否同意你来担保?虽然保证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也可能是需要用家庭财产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超出自己承受能力,那么请不要在保证人处随便签字,否则,你面临的可能就是倾家荡产!
4、在《民法典》实施后,如果你无论如何都要为他人提供担保,那么建议,担保合同及担保条款中最好不要出现“连带”这两个字。因为,一旦出现这两个字,其实,这就不是别人在欠债,而是等同于你欠债,一旦债务人无力偿还欠债,或有资产而不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这两个字要求你来偿还!虽然,法律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是,也仅仅是追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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