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后,还能再休年假吗?
求助: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去年因为生病需要住院3个月,向公司请了病假。去年年底,我家有事,想到我还有年假没有休,就向公司申请年假,公司领导却说我请病假已经耽误了很多工作,而且请的病假时间很长,当年就不能再休年假。请问,这合法吗?休病假会影响年假?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你的工作年限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如果职工在公司累计工作年限少于20年的,请3个月病假后,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但之后的年休假是仍然可以正常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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