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2-6 17:32:32

公司倒闭了欠条还有效吗?


       在社会实践中,不少公司因为一时的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流准困难,无奈之下只能申请破产,走向倒闭。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公司倒闭了欠条还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公司倒闭了欠条还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公司倒闭后,欠条在诉讼期限内的,欠条还有效,超过诉讼时效的,公司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公司恶意逃债,能直接找股东讨债吗
       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首先了解有哪些情形,债权人可以找到股东还债。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以下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债权人向股东追讨债务的举证。
       债权人只要能举出能使人对股东出资产生合理怀疑的表面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法院应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虚假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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