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发表于 2020-5-17 16:21:21

大同云州区周士庄镇民心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六百余万元




2020年5月8日早上,在山西大同云州区(原大同县,以下称为大同县)周士庄镇干活的老王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工地一夜之间就被别人霸占,工地的大门被撬,一栋楼里所有防盗门的锁芯被换。而他们干活的工钱分文未拿到,欲哭无泪的农民工多次向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申诉,却屡遭推诿,至今无果。

镇政府民心工程开工五年未交工
经了解,大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大发改发)第15号文件关于“大同县周士庄镇三府坟村农村住房抗震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指出,根据2015年4月28日大同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期)有关精神,所批复的项目名称为“周士庄镇三府坟村农村住房抗震改建工程”,建设单位为周士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规模总建面积为9977平方米,项目投资1496.55万元,而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镇政府自筹解决。据大同县国土资源局在2015年6月10日出具的用地证明显示,该项目住宅楼2栋,共110间,占地3亩。



2015年9月23日,经周士庄镇人民政府招标,大同市鑫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诺工期210天,但该工程自2015年开工后,就屡建屡停,直到中标单位的负责人黄某无力继续该项目,工程项目的一系列问题才浮出水面。5月8日当天,老王将拖欠农民工工钱的事反映到云州区信访局,后转至云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核实,抗震改建工程属于政府工程,由周士庄镇政府解决。5月10日,本网工作人员在现场看到,周士庄镇三府坟村东的两栋安置保障楼基本完工,电梯未通,水电也是临时的,周士庄镇在没有对楼房安全验收的情况下,就安排村民入住,倘若发生人身安全事件,责任谁来承担?

五十多农民工苦干三年 工钱无着落
2018年9月,老王和五十多个工友经鑫盛建安公司的负责人黄某同意,进入工地施工,谁知却如陷进了重重泥潭。工程快完工时,他们发现,中标单位根本不和他们对账,甚至索性连人都失踪,周士庄镇相关领导也不和他们这些实际施工的农民工对话,所干几百万的工程量没有人出面计量审核验收,农民工的工资更是无法兑现。而5月8日的强行私自换锁,霸占工地,强行装修更是猖狂之至,据称是为保证工期完工,让村民全部入住,老王认为是有人在暗中指使这样的违法行为。5月9日,老王的工友报案后,当地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在楼房旁边,就是三府坟村的“小花园”,不时有孩子在此玩耍,人们步入搭建的“人造走廊”,犹如身处“世外桃源”。老王和几位在此守着的工友却是内心煎熬,老泪纵横。本以为干的活是政府工程,不会骗钱,如今却事与愿违,承建方大同市鑫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黄某离奇失踪,周士庄镇政府有关领导又互相推诿,老王和工友们每天都寝食难安,却又只能苦苦等待。抗震安置保障楼损坏了政府形象
抗震安置保障房项目保障的是农村人民群众的幸福,却无法保障像老王这样的农民工的幸福。周士庄镇政府作为这项惠民保障工程的主体单位,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对承建方的实力进行审核。承建方在没有交纳风险保证金的前提下就草率开工,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程建设也出现一系列问题。该工程项目从2015年开工,210天的工期拖延至今已是将近五年的时间,工程难以完工,工资无法到位,政府惠民工程变成了伤民工程。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通过立法和追责来严格保障农民工权益,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政府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的,责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作为乡镇一级政府的周士庄镇,有关领导本应为民办实事、办好事,遇到项目难题和农民工维权,也应当主动应对,多方寻求解决方案,积极高效解决实际问题。却因为敷衍了事,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欠之事久拖不决。这种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行为伤了民心,坏了口碑,更损坏了当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作为农民工,工钱就是他们养家糊口的“命”。他们希望三府坟村民的保障房能尽快完工,让老百姓尽早安全地入住;希望周士庄镇相关领导能够重视并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早日拿到血汗钱!对于该事件的进程,媒体将继续予以关注!(薛春 转自时事天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同云州区周士庄镇民心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六百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