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赠与的财产分手能要回来吗?
求助: 我和前女友是同学,我追求她8年,从高中到大学毕业,高中时没花什么钱,大学时她家境不好,她的学费有一大半是我给她的。 在这么多年的追求和恋爱的过程中,我给她买很多礼物,而且还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批次、小额度的给她转款,其中很多诸如“520、666、1314、99、999”之类的金额,我算了算,我能查到给她转账或是留下票据的金额达到10万元。现在她要跟我分手,请问我能把恋爱时送给她的财产要回来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陈洪德律师解答: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你给前女友的微信转账“520、666、1314、999”之类的金额,这样的赠与一般会认定是一方为了表达自己情感上的慰藉而赠与对方的财物,一般会视为恋爱生活中的一般赠与,钱款一旦交付,赠与行为即完成。你现在分手了,要求女方返还赠与财物缺乏法律依据。但恋爱中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大宗大额不动产或特殊动产),恋爱分手后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