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4-19 22:25:13

委托邻居做保姆不慎摔伤,谁来担责?


张先生家因为母亲身体不适,自己和妻子又要上班无人照看小孩,于是委托邻居王某照看并支付相应的报酬。有一天下午王某抱着张先生一岁多的孩子外出玩耍,在行至公园附近时不慎摔伤。受伤后,王某即被送往医院治疗,一共花费13000元医疗费,要求张先生赔偿。张先生认为是王某自己摔倒,只愿意给予3000元作为安慰金。那么保姆不慎摔伤,谁来担责?

综合认定王某与张先生对此次事件的发生各自承担40%和60%的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张先生雇请王某为照看小孩,双方已形成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王某系在带小孩的过程中受伤,王某作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依法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过错方面,一方面,张先生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其接受提供劳务一方创造的劳动价值,应当为提供劳务一方提供及保障劳动环境的安全。王某在为张先生提供劳务时受伤,张先生对其损害后果应当负有主要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在工作过程中尽到足够的谨慎注意义务,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自身具有一定过失,承担次要责任。

家庭雇佣保姆一般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私人关系,比如朋友之间相互介绍;二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介绍,或者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派遣保姆。雇佣的情形不同,雇主承担的法律风险也相应地不同。

雇主与保姆之间构成的是雇佣合同关系。保姆属于雇员,这时保姆遇到意外摔伤等事件,则属于因工受伤,雇主要承担“全责赔偿”的严格责任。当然,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意外是保姆自身故意伤害或有重大过错造成的,也可以免除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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