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5-1 20:56:32

房子写在孩子名下风险大?律师教你预防措施!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5-1 20:58 编辑


现在生活水平增加,居民收入增高,一个家庭持有多套房产已成为一种常态,但是房子多了也有困扰,因为很多地方都出台了限购政策,大部分地区一对夫妻名下只能拥有两套房产,想要再买,有的家庭会选择办假离婚,有的则会把房子放在孩子名下。但把房子写在孩子名下会有哪些隐患呢?作为家事律师,见过不少极端案例和特殊情况,本文会和大家分享出来,让大家了解从而规避风险。本文将分四个部分来讲述,分别归纳了把房子放在孩子名下的三种风险和专业建议,避免大家踩坑。

风险篇一:夫妻离婚,放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归属难判、易起纠纷。

夫妻离婚,放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归属难判、易起纠纷。

一般来说,房子写在孩子名下可以分成两种情况:赠与和借名。赠与指的是父母出资,房子所有权归孩子。比如那种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父母购房给孩子提前做资产储备和生活保障。而“借名”呢,指的是借孩子名义购房,孩子只是名义上产权人,这种也很常见:比如有的为了规避限购政策;有的时为了避免遗产税和将房子过户的一系列繁杂手续;还有的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

一般来说,把房子写在孩子名下大多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既有赠与的意思,也有借名的想法。但一旦夫妻离婚,面临财产分割时,那房子到底是“赠与”还是“借名”,就必需要弄清楚了,而双方可能出于各自的目的,对这套房子说辞很可能就不一致了。比如我曾经碰到过的离婚官司,女方认为自己可以获得抚养权,所以坚称房子是赠与孩子的,这样离婚后,她能够独自代管房子,既能自住又可出租。而男方为了获得房子,坚决声称房子是借名,是实际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

实际是,房子的赠与还是借名,事实很难被完全还原查清,举证也非常困难。因此往往这种官司会打得很激烈,也十分伤情面。

风险篇二:夫妻离婚,争夺孩子名下的房子容易伤害亲子感情

夫妻离婚,争夺孩子名下的房子容易伤害亲子感情

如果房子是孩子的财产,由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作为监护人有权利代管孩子的财产,因此有些人就会想通过获得孩子抚养权来间接的获得房子。利益与责任捆绑到了一起,会让人分不清争夺抚养权到底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还是为了房子的利益。有的父母甚至因此不惜在孩子面前丑化或者诋毁另一方。但是,永远不要低估孩子的感受力和理解力,这种纠缠必然会传导到孩子身上,孩子也会因此感受到被伤害和利用。

之前接触过一个案件,就令我感慨颇深。当事人杨女士和王先生在离婚时孩子还不满一岁,当时法院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杨女士说,孩子小的时候,王先生很少来探望,抚养费也是不催就不给。但在孩子九岁之后,他的态度突然就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开始经常带孩子出去玩,买各种小孩喜欢的东西。而直到她收到王先生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法院传票,她才明白过来。原来按照当时的法律,孩子过十周岁,抚养权的判定需要参考孩子个人的意见,王先生想通过笼络孩子的方式,重新获得抚养权,从而获得孩子名下的一套100多平的房子。

不难想象,如果是为了房子才争取孩子,那在抚养权到手之后,大人是否又能真正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呢?而孩子,又会有怎样的感受?这种心理上的伤害,将远比物质上的影响要大的多。

风险篇三:房子写在孩子名下,会影响父母对于房子的控制权

这一种风险,我们需要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情况是孩子未成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因此,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同样要基于未成年人的利益。所以,房子如果写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即便父母有权代管,但是一旦要对房子要出租、出售或者抵押,都会因为房子是未成年人的财产而受到一定的限制,手续也会比较繁杂。

而第二种情况,也就是在孩子成年之后,将会面临的问题就更复杂。毕竟孩子还小时,一切都听父母的,即便要对房子做什么操作,虽是复杂些,但父母起码有权处理。但当孩子成年后,在法律上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登记在他的名下的房子也就可以完全由他个人自由处置,想抵押、出售或者赠与都是由孩子自己说了算。

我曾经做过的一个案子就是,父亲老王不太喜欢儿子小王交的女友,觉得女孩太心机。然而拦不住两人闪婚,却在半年后又闹离婚时,老王才发现,儿子早在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天就背着自己就把女方的名字加到了房本上,现在离婚了直接得分半套房子走。老王气的直跺脚,因为这房子其实是老两口辛辛苦苦买的,只不过上了儿子的名字,现在一离婚,一家人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无可奈何的是,因为孩子成年后,父母将直接失去对房子的控制权,儿子的做法出于自愿,也并没有违法任何法律规定,但却导致如今追悔莫及。而且从成长角度来看,孩子名下过早有财产,可能会降低孩子奋斗的动力,导致对资产不够重视和珍惜,往往也会出现“任性”导致的风险发生。

【律师建议】
在前面的章节,虽然我叙述了很多案例把房子写在孩子名下的出现了问题,但毕竟结合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有时的确有这样操作房产的需要。那么,怎么做才能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呢?作为律师,我给大家提一些建议:

第一,房子不要单纯写孩子名下,父母一方可以占有哪怕是百分之一的比例,也能保证对房子的控制权。

第二,强调父母享“居住权”。民法典新规中加入的“居住权”,保证了即便房子的产权归子女,法律也会保障父母的居住权。

第三、在房子转到孩子名下时,父母办理赠与公证。强调这份赠与是附义务的,比如子女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还有未经父母同意不能转赠他人,不能出售等等约束。

现在您是否了解到房子放在孩子名下的风险与预防措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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