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可转让?
进行房屋租赁时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要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如果不支付租金会构成违约,经催告仍然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那么民法典中租赁合同可不可以转让?
一、民法典中租赁合同是否可转让
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转租房屋。或者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租房合同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比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
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
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将无效或者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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