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履行期限已过还能签补充协议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6-28 23:51 编辑在当前社会中,涉及到许多民事行为的时候,当事人会选择签订合同在建立民事关系,一般来说合同是由履行期限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原合同履行期限已过还能签补充协议吗?
一、原合同履行期限已过还能签补充协议吗
合同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合同失效,如果双方想再签补充协议的,可以协商再签订新的合同。对于合同需要大家引起重视,现在社会中因为合同而引起的纠纷不胜枚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不要热血上头一下子就签了。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补充协议的效力
当补充协议的约定与主协议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协议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协议的实质内容。
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协议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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