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7-23 22:21:04

楼上装修漏水楼下货物受损 索赔29万余元能获支持吗?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23 22:40 编辑



       装修房子喜搬新家,本是一件开心的事,可海口业主陈先生却因装修让自己惹上了官司。陈先生在装修房子时不慎把水管弄破,导致污水流到楼下,造成楼下业主存放的货物及木地板等均因泡水而受损。事发后,经过双方当事人对受损财物进行清点后确认,漏水造成的损失共计295699元,并签订了相关协议。

  然而,陈先生虽然确认了水管给楼下业主造成了损失,却迟迟不见他向对方给予赔偿。无奈之下,楼下业主将陈先生告上了法庭。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楼下业主遭受的损失与陈先生装修房屋时施工不当有直接关系,一审判决陈先生限期赔付295699元及利息。

  案情:
  水管破裂污水漏到楼下
  致货物受损

  海南某公司经营着服装生意,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内承租了一间房屋作为仓库,屯放着待售的服装及配饰等货品。

  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的员工到该屋子时发现,堆放的货物及木地板等都被泡了水。“准备上架的衣服和配饰都被泡坏了,木地板也不能恢复原状。”

  事后,该公司经过现场观察后发现,此次泡水事件主要由楼上业主装修施工不当导致水管破裂漏水。该公司联系了物业通知楼上业主陈先生赶到现场,对漏水事件造成的损失项目进行确认。

  双方经过现场清点后确认,有3722件衣物、3722个防盗扣及133平方米的木地板受损。经过核算后,确定该公司因水管漏水事件损失共计295699元。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订了一份事件协议以确定该公司损失项目及陈先生需赔偿的金额。

  协议签订后,陈先生始终未见有赔偿意思,该公司多次向陈先生要求要依约进行赔付,但仍未见效果。该公司遂将陈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院:
  漏水直接造成货物受损理应赔偿

  该公司与陈先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20年1月10日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造成衣服泡水,我愿意赔偿,但是我不认为我该赔这么多。”面对起诉,陈先生辩称,事发后,一接到物业通知,他已立即赶到现场并找来水电工修好了破损水管,还付清了修理费用,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这些衣服都是用塑料袋包装着的,还有很多都还存放在货架上没有被浸泡。显然,损失已经降低了许多。”

  陈先生认为,实际损失没有如该公司的诉求那般,应对受损货品进行一个科学鉴定评估后,以实际损失价值来评定赔偿金额。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与陈先生是上下楼层相邻关系,陈先生在装修房屋时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水管破裂从而导致该公司的损失,陈先生的行为与该公司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陈先生理应对该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的员工与陈先生签订的事件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陈先生没有依约支付赔偿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陈先生限期内向该公司支付赔偿款295699元及利息。

  律师:装修施工不当致货物受损已构成侵权

  结合此案,北京浩天信和(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韵在采访中表示,上述案例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处理该类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案中,原告公司与被告陈先生系相邻关系,陈先生在装修房屋时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水管破裂从而导致楼下公司的损失,陈先生的行为与公司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陈先生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公司的员工与陈先生双方对受损财物也进行清点,确认漏水造成的损失共计295699元,并签订了相关协议。这就表明陈先生对该赔偿金额是予以认可的,其应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利息。

  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应遵循相应的装修条款,在合理正当的范围内,告知或者监督装修工人如何妥善地装修房屋,避免对他人的房屋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也应该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如果是自身的房屋遭遇侵害时,那么我们首先应当保护现场,进行证据保存,可以拍照或者是录像;然后及时联系对方进行协商赔偿,也可以通过物业或者居委会出面协调;若是协商不成,我们还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到现场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以此作为证据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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