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10-10 20:19:21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法人资格,其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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