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网断电无法工作,劳动者能否获得工资?
求助:
我的工作单位前段时间因极端天气影响,断电断水断网,导致停产停工一周,现在用人单位以停产停工为由不发放这一周的工资。 因此类客观原因拒绝支付工资是否合规?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在因自然灾害、维护检修等非由劳动者原因导致的断网断电,而使得用人单位停工、劳动者无法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应按规定向劳动者正常支付工资。
所以,即便因极端天气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劳动者无法提供相应劳动,用人单位仍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要求向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你的工作单位应正常发放其该月工资,不得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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