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自留地上种树,影响邻居种地,邻居可以要求我砍掉吗?
案例:
曹某与刘某同村,两家自留地相邻,2017年刘某在自家自留地边种植了四十余棵杨树,随着杨树不断长大,树根已经伸展到曹某的自留地内,树冠也影响到曹某自留地里农作物的采光及生长。因此,曹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将种植的四十余棵杨树移走。
刘某认为,影响植物生长的因素有温度、湿度、化肥、干旱等,仅阳光不会对原告家植物造成影响,不同意将树木移除。
法院经理后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曹某在自留地内种植玉米及蔬菜,刘某在自留地边种植杨树。经过现场勘验,刘某种植的杨树日益根深叶茂,已严重影响了曹某自留地内植物的采光和正常生长。最终判决刘某将种植在自留地边的四十余棵杨树移走。
法官提示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且不能妨害他人对自己承包土地的利用。
因此,土地承包人除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可持续的利用土地外,亦应对土地种植种类做出合理规划,不能影响相邻土地承包人对土地的利用。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