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6-30 17:56:56

劳动合同到期的怀孕女员工,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吗?

张女士与用人单位签署了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张女士怀孕了,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拒绝和张女士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山西臻兴律师事务所路靖媛: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张女士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实现和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因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丧失效力。但是为了体现对弱势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虽然张女士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但是因为张女士处于孕期,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直至张女士存在的情形消失终止时,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来源:山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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