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员工加错油,加油站需赔偿吗?
2021年3月20日,王某驾驶其所有的汽车至某加油站加柴油,但加油站员工误为其加注了汽油,王某车辆因此发生故障,并产生维修费用18300元。事后加油站向王某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将油品加注错误的事实。王某与加油站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成功,王某将加油站诉至如东法院,要求加油站赔偿其车辆维修损失18300元,及车辆停驶杂费3600元(400元/天*9天)。
加油站辩称,王某主张的车辆维修损失过高,其已向4S店支付了3000余元,另对于车辆停驶杂费不同意赔偿。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加油站赔偿王某15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王某与加油站间形成了关于柴油买卖的合同关系,但交易过程中加油站向王某交付了汽油,导致车辆不能行驶且发生故障并产生了维修费用,加油站存在违约行为,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
法官提醒,合法有序的交易活动受法律保护,在日常的交易活动中,无论数额多少、无论双方间是否有书面合同,大家都应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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