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12-11 18:59:57

在职医生能直播带货吗?


随着互联网医疗和社交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生选择通过直播方式进行医疗科普,但其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却鲜有人注意。比如,在诊室边问诊边直播,看似鲜活却暗藏侵害患者隐私权风险;直播时根据患者病情给出治疗方案,看似可以给网友提供借鉴,却可能违反医师法相关规定。在大热的直播面前,医院一方面要鼓励医生积极拥抱新技术,一方面又不知道怎么对其进行合规管理。但医生直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隐藏的风险,应该引起同行以及各相关方面的注意。
最新修订的医师法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对医生在网络自媒体上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要求和限制。医生通过网络直播科普医学健康知识应得到支持和提倡,但前提是必须符合医生执业规范的要求,对于科普与在线问诊应区别对待。

医生直播风靡一时
拥抱技术实现多赢
如今,随着互联网医疗和社交平台的发展,加上疫情影响,这样通过直播方式进行医疗科普的医生越来越多,他们在短视频领域积极打造属于自己的私域流量。
在“看病难”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的大背景下,更多医生上网直播、在线问诊,是一件多赢的好事:对患者来说,可以得到专业人士的专业意见;对医生来说,可以科普医学健康知识实现自身价值,有的医生还可以额外得到一笔收益;对医院来说,以新的渠道搭建新的医学咨询、专业服务模式,可以腾出精力更专注于诊疗。
不过,随着触网医生人数增多,在商业化驱动之下,一些事情正在悄悄发生变化。患者入镜、诊室直播甚至直播带货等挑战职业伦理和法律边界的直播行为不时出现,一些医生直播逐渐偏离了最初的轨道。

涉嫌侵犯患者隐私
诊室直播易生纠纷
医生在诊室边问诊边直播,首先可能侵犯患者或其他无心进入镜头的人员的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益;其次可能在诊疗过程中分心而造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过错诊疗的赔偿责任。
如果医生要在诊室边问诊边直播,最好经过所在医疗机构同意,向需要入镜的患者和其他人员明确告知,并经患者和其他人员同意。直播过程由诊疗医生之外的专人负责,医生本人应专注诊疗过程。
疾病对患者来说,本身就是一种隐私,只要不涉及公共利益,医生就不应该将其传播出去,任何直播画面都可能透露患者的信息。医师法明确规定了病人的隐私权,不仅不能直接透露,间接的或者有可能透露的形式都不是妥当的。
医生在直播时根据患者的病情给出治疗方案,并传播到网络上,这种行为也涉嫌违反医师法相关规定。医生未经亲自对患者诊查、调查,而将其诊疗方案无差别地上传至网络,且未对视频诊疗方案进行任何处理或风险提示的情况下,易对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普通大众造成误导,造成患者延误治疗、错误用药、加重病情等损害结果。

直播边界值得探讨
主流内容应为科普
那么,医生直播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这个问题不仅令医院管理者感到困惑,做直播的医生也在不断试探。
宣传推广与岗位相适应的健康科普知识,对患者及公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是作为医师执业的应有之义,故而法律并不禁止医生在网络直播或网络平台中科普医疗健康知识。但对于以某医院医师身份线上诊疗、问诊,获取较高关注率及高报酬,因诊疗行为关涉公众的人身安全,法律对此进行了诸多限制。
医生执业有获取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福利待遇的相关权利。但医生脱离其注册的医疗机构管理,在线上诊疗而获取报酬的行为,涉及医生是否为个体行医及其职业收入合法性的问题。根据医师法第二十条规定,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执业医师个体行医,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因此,医生并非依法取得医师资格便可随意开展诊疗行为。
实际上,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继出台《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对网络诊疗提出准入门槛和明确要求。
这些文件意味着,医疗机构或执业医师不能随意开展网络诊疗,且网络诊疗仅可针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进行。
执业医师作为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专业医师,应严格在执业机构中执业。因此,‘网红医生’在网络平台中科普健康医疗知识,并不被法律所禁止,产生的报酬应作为其业余收入,但如果是以注册医师名义在网络中开展诊疗活动而获得利益,应当被法律所限制。
医生通过直播科普医学健康知识,既是医生的义务,也是其对健康中国的贡献,本应得到支持和提倡,但前提是应符合医生执业规范的要求。这种科普对象是普通大众,因此医生要通过简单通俗的方法让公众接受,且能快速学到一些基础知识。医生在直播时一定要分清楚科普和在线问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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