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1-12-12 21:28:21

乘车人员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一、乘车人员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1、乘坐机动车时,乘车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乘坐出租车车祸要赔偿哪些费用
首先,车祸后受害人未构成伤残的,可获得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通常实际支出多少就要赔偿多少,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然后根据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在职员工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自由职业者或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3、护理费。进行护理的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固定收入,需要根据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
5、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其次,受害人构成伤残的,可获得的赔偿如下: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了主张以上费用,可以额外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
并且,其中主要的赔偿费用计算如下: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自评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标准则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乘车人员不得实施哪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