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一付一”可能有陷阱,有人已莫名背上“租房贷”!
租房是很多大学生迈入社会后面临的第一道门槛,最近,昆明学生小杨在这件事上就伤透了脑筋,原因是他租房时不知怎么就签了一份贷款协议,租房合同终止后,催款短信仍一直不停。 事件租客退租时发现“被贷款” 2019年11月,小杨与一家叫“美丽屋”的房屋管理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房合同,租住昆明市长城小区的一个单间,月租1150元,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一”。 “签完合同交了钱,对方只字未提有贷款的事。11月30日,他们通知我去公司总部签一份纸质合同,到了之后才说要签个贷款合同。我当时不敢签,对方就说这是他们公司的流程,每个人都是这样。这些借款不会到我账上,退租后也不用偿还。”小杨告诉记者,对方工作人员并未明确告知自己具体情况,而是含糊其词地说是走流程,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签了一份贷款合同。 今年4月,小杨因故提出退租,也完成了退房手续,但从5月开始,催款信息接踵而至。 小杨查询征信发现,目前4月、5月的记录还无法显示,但通过一家贷款平台可以查到,他贷款的金额为12650元,11期贷款还了4期,还剩余8079.2元没有偿还。“5月3日就没有偿还,我的记录显示已经逾期,贷款公司的人告诉我,再不还就会影响我的征信了。” 带着疑问,我们来到位于昆明市天宇创智中心的“美丽屋”公司,一名值班经理负责与记者沟通。对于在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是否明确告知要贷款时,该经理表示“肯定说清楚了。” 当我们提出要向参与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进行求证,该经理以需要联系为由离开门店。记者等了近1个小时,其始终没再露面。 随后,另一名经理来到门店表示,此事会在三五天内解决。最终,这名经理写下保证书,承诺由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并结清小杨和贷款公司的贷款合同。 调查
“信用租房”暗藏风险 目前小杨的征信还未受到影响,但同样有此遭遇的王女士就没那么幸运了。在租房合同期满1年后,她发现自己仍身负贷款,并已逾期,逾期次数高达7次。直到最近她准备贷款买车,才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贷款。 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征信报告显示,其账户状态为次级。在贷款五级分类中,次级的含义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属于不良贷款。从征信明细看,2019年5月到2020年2月,其有7次欠款记录,其中3次逾期连续超过2个月;从金额上看,欠款从900元上涨到2824元,可见已产生利息。 “当时说不是贷款,是这个公司为我们代付房租,之后我们的房租款打到该公司平台上。我的征信记录上显示贷了9900余元。”王女士说,目前她也在和“美丽屋”公司进行协商。 针对这一情况,经查询后发现,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因租房而与第三方产生金融服务的案例。案例中,租房“被贷款”的套路以不告知、诱导贷款、偷偷办理几种情形居多。很多承租人自身经济压力大,中介公司诱导其选择“押一付一”的方式付款,实则是办理了房租分期贷款。 如今租赁市场中以“押一付一”等口号宣扬的“信用租房”中,往往暗藏“被贷款”风险,这种方式看似双赢,但实际上是由租房者以个人信用作为担保,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公司向指定银行申请贷款。金融公司将租户需交纳的租金总额一次性转账至中介公司,租房者再按月将房屋租金及相应的“服务费”交纳到金融公司。承租人一旦退租,不仅要继续还款,还将面临违约金。 释法
租赁合同解除贷款合同依然有效 本以为只是租客,结果却背了贷款。房子不租了,租客还要继续还贷吗?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飞表示,本案中,租客与中介机构之间形成的是租赁合同关系,与金融机构之间形成的是贷款合同关系,二者相互独立,即便租赁合同解除,贷款合同却依然有效,租客仍要继续偿还贷款。
律师认为,“租房贷”对于缓解租房压力,其本身有一定积极意义,也符合市场需求,但由于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会产生很多问题。比如,中介机构隐瞒贷款事实,在租客不知情或未向租客充分提示风险的情况下,为租客办理“租房贷”;有的还把贷款金融机构包装为“交租平台”,租客以为是在分期交租,其实是在偿还贷款,租客不知道这种操作已经独立于租赁合同之外,与第三方产生了新的贷款合同关系。 律师建议租房者,在签订租房合同、“分期付款”或“租房贷”等合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分清贷款主体、利息、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约定,不要稀里糊涂背上贷款。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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