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2-1-5 20:27:19

出差半年提前退租,不退押金是否合理?


求助:
我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房,约定租期1年,房租每月4000元,押金4000元,物业电梯等费用已经提前交了3个月的费用,但由于工作原因要出差半年,希望能提前退租以减少经济损失。但我是与二房东签的合同,房东并不知道二房东将房屋转租,扣押了二房东的押金,不肯退还。二房东同意退租,并退还了多余的物业电梯等费用,但不肯退还押金,表示由于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因此不退押金。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白小锋律师:
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该法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由此可以得知,房屋转租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二者界定的标准就是是否征得出租人(房东)的同意,转租人(现实中习惯称为“二房东”)在未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转租的行为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认可的,除非其在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允许转租行为的出现或者虽然租房合同没有约定,但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取得房东的事后同意。
你向二房东租了一间房,但二房东的转租行为,房东当时并不知道。现在你想提前退租,但二房东想扣掉租房押金,以此来弥补其损失。二房东是否退还你的租房押金,首先需要了解他与二房东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退还押金的相关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提前退租,可以退还押金,则可以依照该合同的约定,要回自己的押金。如果合同中就退还押金没有约定,又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房东可以解除其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在此情况下,你与二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建议你与二房东协商解决此事。如果不能协商,则考虑诉讼至法院来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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