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前喝顿酒法院为何判单位赔偿12万?
案件概况
何某某于2006年4月13日入职广州某某建筑系统公司,担任制造部脱模工,双方从2014年7月1日开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6年5月公司为何某某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
公司称2017年9月19日何某某在上班前饮酒,导致他无法履行上班义务,公司对何某某饮酒等行为,给予了三次书面警告,并在2017年10月13日公司与何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何某某认为公司解雇行为违法,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何某某于同年10月20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月6日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驳回何某某的仲裁请求,何某某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请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3528.50元。
争议焦点
公司与何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否合法?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何某某2017年9月19日喝酒后,未能正常提供劳动、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确有不当,但公司依据“当班时间饮酒、酒后上班”的规定,给予何某某书面警告处理稍有不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不符合其员工手册所规定的情形,应属违法解除,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120320.16元(5013.34元/月×12个月×2倍)。
实务分析
用人单位对饮酒员工给予解雇是否合法?是否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用人单位为了更好地进行经营管理,各家单位都有各自不同的管理方法,以及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那么对于员工饮酒如何去处理才是合法公平的?这就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以及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去公正处理,同时也应换位思考,兼顾单位和员工的权益,因此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量:
第一,上班前喝酒,是否会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一般来说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会严禁职工在工作时间喝酒,那么在临近上班前喝酒,要不要予以禁止?这就要考量工作性质等因素来做具体规定,譬如有的岗位要求非常高,避免影响正常的工作,凡是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喝酒行为理应均在禁止之列,对于饮酒行为的处分,应该相应适当。
第二,对员工饮酒行为及其相应处罚,在单位规章制度里是如何规定。对于哪些饮酒行为属于禁止行为,譬如上班时间喝酒、上班前多长时间饮酒或醉酒等,给予什么样的处罚?在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都应该有明确可操作的规定。规章制度有和没有还是不一样,因为很多时候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每个法官的判断存在差异。如果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就按规章制度的规定界定违纪行为,否则不同的法官判断是不同的,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有较大的法律风险。就像前述案例中,虽然单位制度规定“当班时间饮酒、酒后上班”,是禁止行为,但是何某某酒后请假没上班,单位却按此规定来处罚,就没有得到法官的支持,最终单位为何某某喝了这顿酒,支付了24个月工资高达12万多元,因此制度规定具体尤为重要,也便于员工理解与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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