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2-1-18 20:23:53

公共设施不可随意毁坏,有可能触犯刑法!


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你以为只是一件小事,但实际上,很有可能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就像电力设施,它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要是破坏了电力设施,就有可能触犯了刑法。
2021年3月23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宁某在某地商议一同外出实施盗窃,发现XX路附近一无名小路偏僻处有一变压器,遂决定盗窃该变压器内的铜线。当日晚23时许,被告人陈某、宁某携带工具同骑一台电动车来到XX路附近的变压器处,发现该变压器仍处在通电状态,遂先将变压器上的三个通电开关断电。之后,两被告人将变压器内的油液放掉。油液放尽后,将变压器从电线杆上推下来,在地面上对该变压器继续进行拆解。因拆解方式不当,变压器内的固定螺丝未能完全拧开,被告人陈某、宁某商议后遂决定放弃继续拆解并骑车离开现场。经鉴定,前述变压器价格为3520元。
被告人陈某、宁某破坏正在运行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法院判被告人陈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宁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责令被告人陈某、宁某共同退赔被害单位X市XX农电服务有限公司XX区分公司的经济损失三千五百二十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破坏公共设施,看似小事情,可能是重罪,有可能对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伤亡或者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其破坏电力设施,不仅造成公共危害,甚至可能让犯罪者本身丧失性命。提醒大家生活中用电一定要小心,对于电力设备等一定不要私拉乱扯,更不能进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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