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辞退如何得到补偿
近日,大同的张某忠遇到一件烦心事。2023年初,他在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与该企业合作的第三方劳公司签合同后,他没有在意,工作一年多后,企业通知他解除合同,但第三方却不愿给予任何补偿,他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仍无济于事,也不知如何进行法律维权。
据了解,对企业用工来讲,个人所涉及的主要有两项,工资和保险。用工期间,双方按照约定执行即可,但企业单位解除合同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矛盾,主要是对于保险和用工补偿的结算。
据山西得民律师事务所的赵鹏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通常情形下,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主要有两种形式: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主要基于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应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外,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来计算,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赔偿金主要是在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时支付。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若干年,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赔偿金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在试用期内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因此,张某忠的情形应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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