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 发表于 2025-1-27 09:21:45

这样的事,能拒交物业费吗?


一家公司因财物被盗,认为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管理义务且未给予相应赔偿,故而拒绝交纳物业费。这样是否合理?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若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已经履行了基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业主应当依约及时交纳物业费。如果允许个别业主以服务中的一般瑕疵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会造成物业公司的运营经费不足,服务积极性降低,导致物业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最终会损害其他正常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乃至全体业主的利益。与此同时,物业公司应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小区人居环境的安全有序。

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民生维权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咨询:13015398243(加V)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样的事,能拒交物业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