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 发表于 2020-8-6 18:14:29

偷窥同事微信密码多次转账, 男子获刑十个月



       工作之时,偷窥到同事的微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之后偷偷登录同事微信多次进行转账,近日,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起微信盗窃案,被告人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被告人董某与被害人李某工作时,偷窥到李某微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并暗自记住。2020年1月6日晚,被告人董某利用已掌握的李某微信密码,登录李某微信账户,从其微信转账7次共计2483元至自己的微信账户。被告人董某于2020年1月10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0年1月10日,侦查机关依法扣押董某现金2483元,并发还被害人李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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