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合同到期,怎样才能不续签?
求助: 我有一间商铺,被一名租户承租多年。因这名租户经常不按时交租金,去年租赁合同到期后,我就不再与他签订合同了。这名租户将我告上法院,说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他有优先租赁权。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答复: 如果你和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写有“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继续出租商铺的,在同等条件下,租户可以优先租赁”之类的条款,那么根据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租户是享有优先租赁权的。但这个优先租赁权是有前提条件的:一是出租人要继续出租商铺,二是在同等条件下,租户才可以享有优先租赁权。因此,你如果不想把商铺租给原来的租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你可以不再出租该商铺,留由自己使用;提高原来的租赁条件,直到原来的租户不愿意租赁,而第三人愿意租赁为止。
来源: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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