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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身份证借给朋友买车 出事故担责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8-25 17:37
标题: 身份证借给朋友买车 出事故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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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几年前,一个朋友借我的身份证去买了辆车,我没有看见过那辆车,买车的朋友这几年也没再联系了。我在网上查了下,这辆车已经过了年检时效。请问,现在人和车都找不到了,我是否可以去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挂失?挂失后,如果这辆车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你的朋友和以你名义购买的车辆都找不到了,你可以先报警,以固定你不是车辆实际使用人的证据,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帮助尽快找到车辆。同时,你可以持报案回执到车管所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盗窃、抢劫或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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