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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饭店吃饭吃出异物如何赔偿?怎样维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9-3 16:35
标题: 在饭店吃饭吃出异物如何赔偿?怎样维权?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22 13: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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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有个新闻是一家人在吃火锅吃出发霉玉米,老板也承认了玉米的确是发霉的,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可以要店家赔偿吗 ?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现在的食品安全比起之前来说可以说好了很多,但是偶尔的话还是会在饭店吃到异物或者是吃到过期不干净的食材。8月30日,长沙的刘先生一家在一自助火锅店内吃饭时,发现店内的玉米发霉,事情发生之后刘先生马上与餐厅进行沟通,餐厅方面也承认了他们的玉米的确存在发霉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餐厅给出的两个解决方案,第一是给刘先生这桌免单,第二是让他们先去医院检查一下,如果证实是由于吃了发霉的玉米导致身体不适,餐厅会负责相关费用,同时也会继续跟踪这件事。对于餐厅提出的这两个解决方案,刘先生一方态度强硬,拒绝了上述解决办法,并要店家赔偿10000元。对于刘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商家表示不能接受。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饭店有义务提供质量合格的饭菜和服务,菜中有异物,属于饭菜质量不合格,构成违约。按照道理,应向消费者10倍价款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店家基本上都会简单地处理,换一盘菜或者是单项菜品免单。10倍赔偿属于民事范畴,需要走法律程序,所以在处理纠纷时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可遵循,一般就是让双方协商,但是10倍赔偿是一个协商的标准,或者说是简单依据。
       食品类的赔偿可以优先按照10倍的标准。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10倍赔偿还是3倍赔偿都是法律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在证据完全支持消费者说法的情况下,消费者的这一主张将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对消费者来说,这个倍数应是一个协商的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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