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你父亲工作单位的领导于2年多后突然致电你母亲,称抚恤金发错了,是非常奇怪的事。单位发放抚恤金是有制度文件规定的,应以规定为准。
对于你母亲是否多收了这笔钱,单位作为支付方是可以自行向银行核查的,你母亲作为收款方,没有义务配合其查询。除非你们明确知道是多收了这笔抚恤金,应当予以退还,否则大可不必担心。
如该单位认为主张退还款项的证据确凿,可提供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由法院审理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你母亲是否应退还抚恤金的判决。
但无论该单位是否多发了抚恤金,也无论抚恤金的发放是工作人员的疏忽还是单位弄错了,你母亲作为家属、作为收款方,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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