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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收低租骗局屡现 房东租客怎样维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9-17 16:27
标题: 高收低租骗局屡现 房东租客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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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城市里的一张床,是无数年轻人梦想落脚的地方。也有人说,租房是当下年轻人进入社会后,挨的第一顿“毒打”。什么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祖国的花朵?大部分人是从毕业后的第一次租房开始。
  前几天,央视报道了长租公寓爆雷的新闻,一些租赁平台用“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的套路,圈钱跑路。这不,刚大学毕业的小杨也遭遇了类似的纠纷。

  事件  租房入住5天中介跑路
  “8月20日左右,我和同学开始在58同城上找房,当时目标是个人房源,找到这家后就联系他们看房,当时他们并没有说自己是中介。”小杨告诉记者,看房时,对方才表示,他们是乐租几寓中介公司,但是不收中介费。
  听说不收中介费,小杨表示怀疑,可对方提出了非常优惠的条件,吸引小杨租下了房屋。“每月房租2200元,比市场价便宜一两百元。”小杨说,他和中介公司签了1年的租房合同,并通过支付宝向该公司账户交纳了12个月共计2.64万元的房租。当时中介工作人员口头表示,为方便和房东沟通,他们特意将合同租金价格标注为每月2350元。
  办理交接手续后,小杨和同学一同搬进了新家。没想到入住才5天,小杨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一个男的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在乐租几寓租了房子,说这家公司已经跑路了。”
  带着疑问,小杨按照合同地址找到了乐租几寓位于昆明万达广场北楼15楼的办公地点,但眼前的一幕让小杨目瞪口呆: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没有一名工作人员,3间办公室内的电脑也已被人搬走。
  在办公室内,小杨看到了中介留存的部分合同,发现自己的租赁合同居然是份阴阳合同。“我的合同上每月租金是2350元,年付,押金2450元;他们的合同上每月租金3500元,这些我完全不知道。”小杨说。

  调查  房东没有收到租金
  对于这一情况,小杨的房东是否知情?随后,我们联系了租赁房屋的赵女士。赵女士说,前段时间她和乐租几寓签订了2年的委托协议,在该中介挂牌出租自己的房子,租金为每月3500元。当时,中介工作人员还提出让房东免除1个月租金,来做租房的打折活动。不料,房子已经租出去1个多月了,赵女士没收到租金不说,还被中介高收低租。
  “相当于中介公司以高价格向我收房,然后低价租给租客,他们那个房屋租金远远低于市场价。”情急之下,赵女士拨打了给她办理手续的中介工作人员电话,但对方表示他已经离职,对于公司的情况并不知情。
  据查询,这家成都乐租几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成立于今年8月3日,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房地产经济、住房租赁等。目前公司处于经营状态。该公司负责人旗下还有4家公司。多次联系该负责人,但都未果。

  释法  房东能否收回房屋  要看合同怎么签的
  租赁房屋时,租房者小杨与房东赵女士没有见过面,双方都是委托中介公司来办理租房事宜的。这样的方式是否存在隐患?小杨和赵女士又该如何维权?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丹凤认为,在本案中,房东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属于委托代理的合同关系,由中介公司代表房东,以房东或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介公司代表房东收取租金,并履行出租人的相关义务。
  中介公司收取租金后跑路,租客已经足额支付租金,并未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房东是无权直接赶走租客并收回房屋的。即使中介公司跑路,但租客仍然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房东只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违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东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中介公司,并签订合同允许对方进行转租,中介公司再将房屋租给租客,那么中介公司与房东属于租赁合同关系,中介公司与租客属于转租合同关系,只要租期没过期,两份租赁合同都有效。
  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公司收取租金后跑路,房东就有权解除原租赁合同,要求租客搬离并收回房屋。所以,通过中介租房,不管是房东还是租客,一定要仔细看合同,搞清楚合同性质。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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