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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9-18 19:29
标题: 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22 13:37 编辑

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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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指定传染病
  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
  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
  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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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直系血亲。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限制,均不得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兄弟姐妹之间,含同胞兄弟姐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禁止结婚。他们是同源于父母的同辈分旁系血亲;(2)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之间禁止结婚。他们是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辈分旁系血亲;(3)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姑与侄子之间、舅舅与外甥女之间、姨与外甥之间禁止结婚。他们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同辈分的旁系血亲。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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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结婚首先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必须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胁迫或者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这也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其次,要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即我国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其他国家的法律相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比较高的,这也是根据我国的现阶段的国情决定的。达到法定婚龄之后,我们也有权决定自己是否结婚以及何时结婚;然后,要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另外虽然现在很多国家已经承认了同性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在我国尚未得到相关立法的保护,我们国家现在只承认异性婚姻,即必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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