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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9-25 18:30
标题: 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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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三是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四是在土地房屋交易过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许多阴阳合同,因其违反税收规定,税收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阴阳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1、签订“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规避法律或银行的规定,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尽管这种违法行为未必会带来特别严重的法律后果,但交易双方还是尽量不要签订这样的合同,因为这还会增加交易风险。虽然有人是为规避法律主动签订,但有人也是因为另一方提出要求而被动签订,而且目前完全杜绝阴阳合同的现象又很难做到。
  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而签订阴阳合同,都要注意防范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指当产生争议时,双方对合同价格各执一词,纷纷主张对自己有利的价格。
  2、阴阳合同中,一般情况下,后签的合同为准。
  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
  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3、无法判断先后的,应当证明哪份为“真实意思”。
  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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