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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捡到超市存包条并领包犯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9-27 17:48
标题: 捡到超市存包条并领包犯法吗?
求助:
我一个朋友在超市购物时捡到一张存包条。她取包时抱着好玩的心态试着用捡来的存包条刷了一下,柜门弹开,结果看到柜子里有一台佳能5D单反数码相机,忍不住带回了家。他现在很后悔,想要将相机还回去。请问他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你朋友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主观上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持有人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窃取其财物的行为。你朋友捡到存包条,自以为没有人知道,冒领物件,是秘密窃取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且佳能5D单反数码相机价值万元,数额上已经超过较大标准,因此,你朋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另外,如果你朋友积极归还财物,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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