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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可行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0-5 16:26
标题: 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解封房产,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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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老赖的一套房子被封了,现在他的一个亲属说这套房子是诫命买房的,可以解封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案外人的异议,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其是否系权利人。
        综上,房子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法律不认可借名买房,除非能拿出这房子是你出资买的的流水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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