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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0-7 17:57
标题: 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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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火灾对人们财产的损害是非常巨大的。虽然发生火灾国家并不会进行补偿,但是受害人可以申请救助并且可以向侵权人也就是责任方索赔。

  一、火灾损失国家有补助吗
  火灾损失不是国家赔偿,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
  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因此应该要求消防部门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原因,向责任方索赔。

  二、财产损失鉴定的具体估损原则有哪些
  1、 估定财产贬值,以实用价值为基础,结合市场销售、拍卖情况尽可能的全面考虑;
  2、 按等级、体积、面积、长度和主要成分等计价的财产,根据测试和化验结果及使用效能降低的比列,结合使用和销售的影响综合考虑;
  3、 生产设备与大宗原料的损失,主要根据使用效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和用途的局限性上所受影响来确定贬值率,销售影响只作次要因素考虑;
  4、 对以完全丧失原定实用价值,但尚能改作他用的受损财产的贬值,可根据加工整理条件和销售使用情况,按最佳用途和价格,固定适当的剩余价值;
  5、 a.残余价值不足20%,且必须经加工整理后才能变卖,所付费用接近剩余价值者b.机电核心部件损坏,不能修复或不值得修复c.食品、药品受损或污染后,经鉴定有害且不能改作它用者 可作为推定全损;
  6、 房屋建筑的估损a.要了解建造成本,避免夸大建造范围和费用b已恢复受损前原装为准则(折旧);
  7、 核实因防止损失扩大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支付的合理费用;
  8、 核实清理现场、整理财产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

  三、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财产的财产损失计算方法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火灾损失不是国家赔偿,可以进行申请救助资金补助,不过主要赔偿还是向责任方索赔,可以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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