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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房多次维修,逾期交房算违约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0-9 18:30
标题: 新房多次维修,逾期交房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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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我购买了一套新房。交房时,我找人检查了房子,发现房顶有一条很长的裂痕,从主卧窗户一直延伸到旁边的2个卫生间,且都有漏水情况。开发商工程部人员维修了3次,可仍未修好,导致房子现在迟迟不能交接到我手上。请问,这属于逾期交房吗?我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拒绝收房的前提是不符合质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房屋交付中具体表现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现在,你购买的新房具有漏水、裂痕的情况,如果这些情况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即便不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会严重影响你的正常居住使用,则你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发的逾期交付房屋,你有权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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