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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虚假宣传能退房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同法制    时间: 2020-10-12 18:08
标题: 房地产虚假宣传能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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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一个楼盘为了销售,做了一个地铁站牌,实际上这个地铁线路上的站点根本就没确定,目前房地产商已拆除假地铁站牌,那因为地铁房而购买的业主发现上当受骗,房地产虚假宣传能退房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10月7日,山东济南。市民反映,宝能城楼旁设立地铁8号线标识牌,疑似开发商为卖房擅自设立。住建局称,已责令整改。8日,房地产商回应,已启动拆除工作。
       网络图片显示,该站牌上面除了标有“安莉芳路站”,还标注了“宝能城”,有地铁蓝色Logo图案、8号线以及沿线10个站点,从外观看,和市区其他地铁站牌区别不大。
       济南轨道交通表示,该站牌并不是轨道集团设置,二期建设规划仍在审批中。地铁从规划到落地有很多流程,目前公示的线路走向、站点位置等都不是最终的版本。
       早在2019年,济南市住建局就下发了通知,明确不得利用规划或者在建中的学校、地铁作为楼盘卖点宣传。

房地产虚假宣传能退房吗?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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