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与妻子一直分居两地,3年前生育一子。最近我听说妻子与别人在外地同居,而且我妻子已经承认了,我还进行了录音。同时我儿子生病检查时,发现他的血型是O型,我和妻子的血型都是A型,所以我怀疑儿子不是我亲生的,可是妻子一直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我想起诉要求妻子去进行鉴定。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能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依据该规定,你可以起诉要求你妻子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如果你妻子不同意进行的话,依据你所提供的录音材料和血型排除的证据,基本可以推定你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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